2024年以来,公安网安部分针对造谣诽谤、侵略隐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重拳出击,有力保护了网络空间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取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网安部分发布4起冲击网络流言典型事例。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严厉冲击
网络流言4起典型事例
一、依法办理涉海亮广场打架斗殴案网络流言案事情156起,其间,采纳刑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拘留7人,行政罚款11人,行政正告2人,批判教育135人。
典型事例:
高某在警情通报下发布不实谈论
2024年10月18日,武川县网民高某在关于海亮广场打架斗殴事情警情通报下发布不实谈论称“殡仪馆都收到遗体了”。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分。
二、依法办理涉呼和浩特第三监狱招警网络流言案事情51起,行政罚款6人,批判教育45人。
典型事例:
邓某发布招警流言
2024年11月26日,赛罕区网民邓某因从事教培职业,为吸粉引流,经过交际渠道发布不实信息称“呼和浩特市第三监狱招聘30名狱警”,误导求职者,打乱相关单位正常工作次序。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邓某处以行政罚款五百元处分。
三、依法办理涉巴彦淖尔市严重刑事案件网络流言案事情23起,行政罚款1人,行政正告1人,批判教育21人。
典型事例:
张某某假造五原县命案原因
2025年2月8日,土默特左旗网民张某某为博眼球,在交际渠道发布涉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严重刑事案件流言称“巴彦淖尔五原县杀人案和和林格尔机场欠薪有关”。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张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处分。
四、依法办理涉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地震网络流言案事情10起,行政罚款4人,批判教育6人。
典型事例:
贺某某假造预知呼市有地震流言
2024年10月30日,网民贺某某为获取眼球、招引重视,在短视频渠道发布关于托克托县地震相关信息称“昨日就知道今天有地震,4.1级,怕引起不必要的惊惧,所以没说”,谣称能预知地震。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地公安机关对贺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处分。
来历:公安部网安局
(二)刘某党等人假造传达“濮阳产生地震”流言案。公安网安部分查明,刘某党、于某志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渠道发布“濮阳刚刚产生地震”等不实信息,形成流言传达分散,引发当地居民惊惧,打乱公共秩序。
(三)李某等人假造传达“银川产生地震”流言案。公安网安部分查明,马某夫、吴某金、李某、李某等4人为博人眼球,在多个互联网渠道发布“银川产生地震”不实信息,形成流言传达分散,引发当地居民惊惧,打乱公共秩序。
(四)王某光假造传达“点燃烟花爆竹致多辆车被烧”流言案。公安网安部分查明,王某光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渠道发布“榜首城北门着火,好几辆车着了”等不实险情,形成流言传达分散,引发当地居民惊惧,打乱公共秩序。
(五)杨某假造传达“重庆产生煤气走漏242人逝世”流言案。公安网安部分查明,杨某在某交际渠道发布“重庆产生煤气走漏”等不实险情,形成流言传达分散,引发当地居民惊惧,打乱公共秩序。
以上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法令责任。
警方提示
网络无边,法令有界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
请广阔网民恪守法令法规
标准网上行为
不诽谤、不传谣、不信谣
自觉抵抗网络流言
(一)汤某应等人假造传达“库车地震产生5.0级地震”流言案。公安网安部分查明,汤某应、陈某、蓝某青、张某海4人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渠道发布“新疆库车市2月5日产生5.0级地震”,并配有房子坍毁、展开...
事例一
网民陈某某出于招引眼球、获取流量的意图,在网络渠道发布内容为“通缉令:陈小武;罪名:越狱;悬赏金:1000万元”的虚伪视频,形成不良社会影响,打乱社会公共秩序。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予以批判教育。
事例二
网民杨某因与沈某某产生胶葛,出于报复、恫吓心思,截取沈某某父亲的人像图片后,假造配文“杀人犯流亡在官渡,看见请打110”的视频在交际渠道发布,严峻影响别人声誉,引发群众惊惧,打乱公共秩序。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处罚。
事例三
为有用净化网络环境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云南公安网安部分全面整理摸排各类网络流言头绪依法严厉冲击假造传达网络流言违法犯罪行为实在保护明亮清明调和网络空间环境揭露曝光了10起冲击整治网络流言典型事例事...
一、依法办理涉海亮广场打架斗殴案网络流言案事情156起,其间,采纳刑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拘留7人,行政罚款11人,行政正告2人,批判教育135人。
典型事例:高某在警情通报下发布不实谈论
2024年10月18日,武川县网民高某在关于海亮广场打架斗殴事情警情通报下发布不实谈论称“殡仪馆都收到遗体了”。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分。
二、依法办理涉呼和浩特第三监狱招警网络流言案事情51起,行政罚款6人,批判教育45人。
典型事例:邓某发布招警流言
2024年11月26日,赛罕区网民邓某因从事教培职业,为吸粉引流,经过交际渠道发布不实信息称“呼和浩特市第三监狱招聘30名狱警”,误导求职者,打乱相关单位正常工作次序。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邓某处以行政罚款五百元处分。
三、依法办理涉巴彦淖尔市严重刑事案件网络流言案事情23起,行政罚款1人,行政正告1人,批判教育21人。
典型事例:张某某假造五原县命案原因
2025年2月8日,土默特左旗网民张某某为博眼球,在交际渠道发布涉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严重刑事案件流言称“巴彦淖尔五原县杀人案和和林格尔机场欠薪有关”。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张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处分。
四、依法办理涉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地震网络流言案事情10起,行政罚款4人,批判教育6人。
典型事例:贺某某假造预知呼市有地震流言
2024年10月30日,网民贺某某为获取眼球、招引重视,在短视频渠道发布关于托克托县地震相关信息称“昨日就知道今天有地震,4.1级,怕引起不必要的惊惧,所以没说”,谎报能预知地震。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地公安机关对贺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处分。
校正:杨艳
审阅:王兴宇 任彦荣
监审:刘蕾
总监审:王水泉近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网安部分发布4起冲击网络流言典型事例。一、依法办理涉海亮广场打架斗殴案网络流言案事情156起,其间,采纳刑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拘留7人,行政罚款11人,行政正告2人,批判...